1、夫妻吵架应该“讲情”而不是“讲理”
一般吵架的特征是争理,所以拚命的抓住对方的语病,找出对方逻辑的缺陷,集中火力而攻之,让对方没有招架的余地。问题是“争理”的过程中往往会“伤情”,赢了理往往使对方更对你没有感情而已。夫妻之间的争执用“交情”来处理,远比用分析、辩论的吵架要有建设性。
2、吵架是“角度”问题而不是“是非”问题
夫妻吵架的主要原因是以为事情一定只有一个答案。吵架者的基本心态是“这件事一定是我对,我的另一半一定错了。”问题是当两个人都这样想时,吵架就层出不穷了。
“不会吵架”的人,在争执的过程中却极力的要驳倒对方,只要证明自己的“无误”,结果反而两败俱伤。
3、千万不要赢
夫妻吵架不管谁赢谁输,事实上没有赢者,双方都是输家。万不得已吵架时,会吵架的人顶多只是“点”到为止,从来不想赢架。
几年前,美国有人研究受虐待的太太(Abused Wives),结果发现,挨打的太太们的共同特征是她们每次在吵架时都是吵赢先生的。而先生们既然无法在言词上得到优越感或成就感,只好用拳头来争取了。可见吵赢了架不仅没有实质上的好处,而且可能会招来毒打。
会吵架的人,事事给对方留余地,让对方有台阶可下,不会吵架的人却时时想把对方赶尽杀绝。
4、千万不要在第三者面前吵架
吵架者为了证实自己是对的,经常喜欢投诉局外的第三者,希望别人会支持他。而为了争取较多的同情,就必须不断的提到配偶的不是。这种在第三者前控诉配偶的习惯对夫妻之间的感情破坏性极大,夫妻之间必须竭力避免,否则受害的还是自己。
“会”吵架的人只希望夫妻两人能面对面的处理彼此之间的冲突,不愿在父母、朋友、同事面前吵,如此两个人感情复原的可能性就可以提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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