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离婚”是现代家庭最大的精神与经济危机。所以,至今尚无人敢创设“婚姻保险”来加以保障。英国每年共有50万人饱受离婚的折磨,而原因多半是由于人们对婚姻的责任还没认识请楚之前,就匆匆忙忙地结婚了。
如何面对离婚后的生活,是那些离婚男性最重要的事。他们必须忘却过去的欢乐时光,而原本熟稔的生活情趣与责任,也都变得晦涩与无奈。
离婚以后,男人会产生严重的“失落感”,他们失去了原来的亲密关系,失去了家园,失去了生活的重心。而寂寞也是一项难以克服的感觉,即使重新拾回以往的自由,也无法弥补。男人需要一段相当长的适应期,才能安然地面对独身生活。
离婚双方因为内心的痛苦与愤恨,常会引发暴力的想法。他们甚至会彼此殴打,或损害对方的物品以泄愤,甚而有谋杀对方的意图。这些都是婚姻失败的挫折感所引起的报复心理。
离婚的打击,通常会使人自我反省,而在性格上有所改进,这或许可以使下次婚姻得以改善。据国内统计资料显示,离婚者中有60%的人负有抚养不满16岁子女的义务,但如在结束旧有的创伤之前,夫妻就各自发展新的感情生活的话,他们的子女将产生相当严重的心理压力。
也许,在离婚这一不幸的现实中,最积极的一个方面就是它迫使男人第一次把妻子看成完完全全的人,而不是他理想中的偶象。意识到这一点,对于硬性的,主角意识强烈的男性来说,是残酷无情的。他曾把自己想象为绝对保护者、供养者,而把妻子想象为无私、无助、不谙世故之辈。
在办理离婚手续期间,甚至那些表面上非常贤慧的女人,也变成狡猾、具有攻击性的对手了,这种情况并不少见。她也许亲自出场,或者请一位精明而又讲求实际的代理人替她辩护,以取得同样的效果。在后一种情况下,她可以对律师的任何索求不承担个人道义上的责任。
一般来说,离婚时,双方都会将长期压抑的怒气一古脑儿地发泄出来。沉痛的教训是:婚姻后期那种从爱到恨,从吸引到反感的情感转移并非离婚本身所致,也不意味着双方情感发生了突变。相反,离婚过程本身只是长期潜伏的、不满情绪的大发作。在我们社会里,求婚和结婚时那种浪漫、充满幻想的方式,不可避免地使某种消极的情绪,一直被压抑着,在这种趋势中,丈夫和妻子必须看到彼此的积极方面,而回避那些消极的情感、摩擦以及那些可怕的隐患。结果,那些情感一旦得以发泄,就会成为一种难以控制的、恶狠狠的、不可调和的敌意。
恋爱中的男性总是片面看待他所恋的女人,盲目地相信她与其他所有女人都绝然不同、温柔顺从,对他尤其如此。亲朋好友一眼便能看出的这个女人的缺点,她的情人或未婚夫却能够视而不见,不以为然,甚至倾向于拒不承认,心里想着:“他们不理解她”,“他们对她没有我了解得请楚。”直到婚姻关系行将破裂时,他才如梦初醒。
通常,在双方关系发展到离婚的份儿上,丈夫或妻子才承认“我们之间的话已经说完了,无话可说了。我们一起时,总是相互指责,互揭短处。”一个最近才离婚的男人说,一想到与他前妻做爱的事,就着实感到恶心。这些长期受压抑的情感,在某种程度上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,被当事人所感受到。(想想看,如果丈夫和妻子仍然在一起生活,他们相互表露出的这些感觉,会产生怎样的结果?)只有在离婚时,这些人才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反感和恼怒何以被这么久地封闭在心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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